电子报
  • 百姓说话
  • 【法治“证”能量时代新湘军】以公证暖心 护民生之安,破冰先行 守护一老一小的“万一”

   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司法
    发布时间:2026-10-12 | 点击量:5371

    ​【开栏语】法治“证”能量,时代新湘军。2026年是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湖南公证行业紧扣全面依法治国方针,立足预防性司法制度定位,充分发挥预防纠纷、固定证据、维护公信、服务治理等重要职能,筑牢社会公平正义法治防线。湖南公证人以专业立身、以服务为民,在优化营商环境、破解执行难题、守护“一老一小”、参与社会治理、保障民生福祉等一线担当作为,以公正公信夯实法治根基,以青春实干护航三湘高质量发展。本系列报道全景展现新时代湖南公证青年风采与担当,彰显公证在法治湖南、平安湖南建设中的智慧与力量。

    湖南法治报·新湖南全媒体记者 齐果 实习生 郑稚睿 任欢

    人这一生,最怕的不是老去,而是老得无法自己做主。

    当亲人在病床前为“要不要继续抢救”争执不下——那一刻,曾经清晰的意愿,会不会变成一场无人倾听的沉默?

    同样的问题,也发生在另一个极端:当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突然失去父亲,面对按揭房屋和一笔贷款,谁来替茫然无措的他做主?

    “一老一小”,一头连着夕阳,一头连着朝阳。他们是每个家庭最深的牵挂,也是社会治理最需要托底的群体。而在湖南,有一群人,正在用一种看似程式化、实则饱含温度的守护——公证,替他们把“万一”想在前头,把保障写进法律文书里。

    98岁的“最后做主”

    2022年的春天,衡阳市雁城公证处收到一封特殊的救助信:

    98岁的高老,是一位部队离休老干部。这些年,他亲眼送走一个又一个老战友。“他们大多在病床上被插管、被抢救,最终走得不安详。”高老在信中写到“我不想那样离开。我不需要气管插管,我要有尊严地走。”他怕真到了自己无法做主的那一天,这个心愿不为人知、得不到尊重。

    那是2022年,“生前预嘱”对多数人还是个陌生词。当时,我国尚无生前预嘱专门立法。直到2023年1月1日,深圳才通过修订《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》,成为全国首个将生前预嘱纳入地方性法规的地区。在立法空白地带,公证能做什么?

    “公证处办理生前预嘱,核心不是创设一个法律权利,而是用公证制度落地公民的生命尊严权与医疗自主决定权。”雁城公证处副主任陈晓芳说“依据是民法典关于人格尊严、生命健康权、意思自治、自愿原则的规定,以及公证法赋予公证机构办理声明公证、固定意思表示的法定职能。”

    承办这起公证的,是青年公证员胡红娟。这是处里第一例生前预嘱公证,没有模板可循。

    高龄老人的行为能力如何核验?医疗条款能否理解?家属观念会不会干扰?胡红娟与同事反复沟通,最终设计出“声明+生前预嘱+遗嘱”的组合方案:先以声明确认老人神志清晰、自愿办证,再以生前预嘱固定临终医疗意愿,最后以遗嘱完善财产安排,多重文书互为兜底。

    胡红娟感慨,这类新型公证对公证员提出了更高要求:“既要懂法律,也要具备基础医学常识,更要有共情沟通的能力,把老人和家属的释法疏导做在前头。”

    那天,两名公证员带着摄像设备上门。避开老人疲惫的时段,请无关人员回避,一对一问询,把文书字体放大、逐条通俗解释,全程录音录像。

    那天,高老仔细读完每一页文书,签名、捺指印。手续办完后,老人拉着公证员参观自己的画作,笑着说:“谢谢你们帮我了了心愿。”

    公证通过固定真实意愿、锁定行为能力、留存完整证据,既让老人的心愿有据可依,也让家属不必再背负“救与不救”的道德责难。这起案例,入选2022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,为全国生前预嘱公证探索提供了有益样本。

    80岁老人的“一块石头”

    同样是“提前做主”,在永州,80多岁的王阿姨托付的,是另一件事。

    王阿姨育有两儿两女,但因各种家庭矛盾,多年来只有小儿子龙先生在身前尽心照料。她最担心的,是万一自己哪天也失智失能,谁来替她做主?小儿子真心愿意照料她,但如果没有合法的身份授权,在处理她的人身照护、医疗救治、财产管理等事务时,很可能会遭到其他子女的质疑与阻挠。

    2022年5月,母子俩走进永州市潇湘公证处寻求帮助。

    “初次接待时,老人情绪十分激动,一坐下就把多年积压的委屈、家庭困境一股脑倾诉出来。”永州市潇湘公证处承办公证员蒋柏姣说,“在她眼里,公证处就像是可以托付希望的地方。”

    王阿姨的诉求在我国民法典中属意定监护的范畴,虽有规定但暂时还没有实操细则。同时,这是潇湘公证处的首例意定监护协议公证。

    面对家庭矛盾尖锐、认定标准缺失等现实难题,蒋柏姣分四步稳妥推进:隔离家属干扰,单独与老人沟通,确认真实意愿;单独约谈监护人,逐项讲明法定责任;引导双方协商,量身定制协议条款;严格履行告知、确认、签署程序,出具公证书。

    这份公证,把晚年生活的“主动权”交还老人自己,也交给她最信任的小儿子。

    “办完之后,我母亲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。她不用再担忧将来失智失能,我没有合法身份替她做主,我也不用顾虑其他兄弟姐妹的质疑。”龙先生说。

    这份公证的效力,在老人离世后的遗产纠纷诉讼中得到印证:公证书被法庭采信,佐证了龙先生多年照料母亲的事实,也还原了老人本人的真实意愿。

    这起公证,让潇湘公证处在意定监护公证的程序认定设计、民事能力评估标准、监护履职监督、执行落地协调等方面创设了一套可行的模板。

    潇湘公证处主任谢丽华坦言,意定监护推进中并非没有阻力:民事行为能力如何认定,法律没有明文规定;监护履职如何监督,缺乏闭环机制;公证书在医院、银行、民政等单位的认可度并不一致。对此,该处通过在协议中明确生效认定程序、增设监护监督条款、主动上门对接相关单位,一步步推动公证书采信落地。

    不到十岁孩子的“房子和贷款”

    守护,也延伸向还没长大的孩子。

    在衡阳,女孩小云不到十岁便失去父亲,留下按揭房屋和一笔贷款,母亲无力抚养。房子怎么办?孩子谁来养?贷款谁来还?雁城公证处多次组织小云的爷爷奶奶、姑姑和姑父与母亲协商。最终,通过继承权公证、委托监护、贷款清偿协议等组合公证——确定房屋由小云一人继承,小云母亲委托爷爷奶奶担任监护人,爷爷奶奶自愿代为偿还贷款,姑姑和姑父承诺协助抚养。临时的照料,变成了合法的监护;孩子的身份与财产,都有了着落。

    在永州,潇湘公证处为“事实孤儿”办理监护权公证,与民政部门协调落实抚养费救济与就学保障。“我们始终坚持‘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’原则,从严审查、主动普法、依法护航,牢牢守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底线。”谢丽华说。近三年,仅潇湘公证处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的公证300余件,办理涉及继承、赠予等财产公证270余件、涉及金额1.2亿元,为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减免费用10.7万元。

    公证力量托起稳稳的幸福

    一老一小的守护,贵在用心、重在创新。透过两地实践,可以看到湖南公证系统行之有效的“组合拳”:

    创新组合式服务——推出生前预嘱、意定监护、遗嘱、委托监护等组合公证,覆盖从健康、失能到身后传承的全链条,为当事人织密全周期权益保障网。

    打造“适老化”服务——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,优先接待、优先受理、优先出证,对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服务。近三年,仅潇湘公证处就上门公证280余次,解决124位高龄、失能老人无法现场办证的难题;办理遗嘱公证800余件、意定监护公证50余件;为80周岁以上老人、低收入家庭、残疾人减免费用24.7万元;开展公益讲座12场,覆盖老年人5万人次。

    构建“联动式”机制——主动对接民政、医疗、社区、养老机构等部门,推动公证书落地,让“一纸公证书”变成“一揽子保障”。

    坚守“预防性”定位——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制度优势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、把风险防患于未然,为“一老一小”权益筑起前置法治屏障。

    民生改善没有终点,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。近年来,湖南省公证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“一老一小”权益保障作为公证服务的重点领域,持续优化服务供给、创新服务模式。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,在那些人生最脆弱、最无助的时刻,公证人以严谨的程序、温情的服务、创新的担当,为人民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。

    责编:伏志勇

    一审:王薇

    二审:伏志勇

    三审:万朝晖

    来源:湖南法治报